长沙出租车25日起调价 白天起步涨至8元
3月25日起出租车开始调价
长沙“的士”告别6元起步
湖南日报3月18日讯(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 梁俊)今天下午,长沙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方案。从3月25日起,长沙市8140台出租车(含长沙县)将陆续按照新的计价模式开展运营。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起步价:
白天起步2公里由6元上调至8元,夜间(22:00至次日5:30)2公里内由7元上调至10元。
车公里价:
白天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由1.8元上调至2.0元,夜间续程单价每公里由2.16元上调至2.4元。
低速计时收费:
在时速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以下,累计每满2分钟计费1元(原为累计每满3分钟计费1元),停车等候计费纳入低速计时收费。
空驶费:
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3公里以上(原为10公里以上),从13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辆车返回时,不得收取空驶费。
即时电召服务费:
3元/次,即时电召是指乘客从约车到用车在一小时内完成的电话召车业务。
本次计价结构调整中的起步价中不再含有0.5元燃油附加费,今后如天然气价格上涨到一定水平时,采取运价表外加收天然气附加费的方式缓解燃料价格上涨,具体办法将另行制订。
计价器将按化零为整的等价计费方式跳表,即每计满1元跳表一次。
此次运价结构调整后所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出租车驾驶员,主管部门将严格监管出租车企业擅自或变相提高出租车租赁金标准的行为。
此次运价结构调整从3月25日开始执行,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调表,每天将对400台左右车辆的计价器进行调表,计价器调表工作将于4月15日前完成。在此期间,对于已经调表的出租车,按照本次出台的新的计费方式执行,还未调表的出租车暂按原有计费方式执行。所有客运出租汽车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鉴于长沙县出租车已由长沙市客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因此,长沙县将与长沙市出租车执行同一计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