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两类新购商品房可享契税优惠 地税:建议先免后缴

12.01.2016  11:19

红网长沙1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陈馨怡)今日,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提醒消息,建议享受契税优惠的购房者先前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或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再缴纳剩余契税。根据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长沙(内五区不含望城区)两类新购商品住房可享契税优惠,部分符合条件者契税全免。

目前,在长沙市内五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以下两类情况即可享受契税优惠,一是居民因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置新建商品房,二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到,在这两类主要情况中,根据具体政策细则和购房情况不同,减免力度也不相同。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应先办理契税减免手续再缴纳剩余税额。“退税的手续非常复杂,而且办理了契税减免手续后,购房者可在市内长沙银行或交通银行营业点自主缴纳剩余契税。

新购商品住房契税减免政策:

一、居民因房屋被征收重新购置新建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

1、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的:

(1)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收契税;

(2)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2)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二、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减免手续办理地点:

目前长沙共有两个点可办理契税减免手续:

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

具体地址:白沙路白沙街1号(白沙古井正对面)

联系电话:0731-12366、0731-85118118转6107、0731-85183078

二、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北厅一楼

联系电话:0731-88665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