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违停车主撬锁后扬长而去 已被治安拘留5天
长沙一车主因在解放东路路段违章停车被执法人员锁车后,恶意破坏锁具逃逸,并拒绝公安机关合理调查,在12月22日下午被处以5日治安拘留处罚。
据芙蓉区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该车主“手脚并用”,6、7分钟后,将锁具毁坏,随后开车离去。
在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记者见到了被车主损坏的锁具,已经无法正常使用。
红网时刻12月23日讯(长沙站记者 熊晓宇)违规停车被锁后,长沙一印姓车主“手脚并用”撬开了锁,随后扬长而去并拒绝公安机关合理调查。昨日下午,这名车主已被芙蓉区城管公安依法启动强制传唤程序,并处以5日治安拘留处罚。
12月15日11时40分左右,芙蓉区城管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湘J牌照的橙色小型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违规停放在解放东路华天大酒店前的人行道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依法用锁轮器对该车的车轮进行锁定,并在该车挡风玻璃上张贴了《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该车主按告知书上的联系方式,依规接受处罚并解锁。
当天下午14时20分左右,当执法人员巡逻再次经过上述路段时,发现违停车辆已经驶离,只留下被破坏的执法锁具设备。芙蓉区城管执法人员立即向大队汇报情况,并与芙蓉区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取得联系,请求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经立案调查,公安部门发现情况属实,对涉案驾驶人进行传唤。然而,该车主多次以各种理由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也不主动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
12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启动强制传唤程序,车主印先生终于“现身”。据了解,当日发现车挡风玻璃上张贴的违停告知单后,印先生试图拨打告知书上的联系方式,但未接通,由于“赶着送客户”,所以才选择了“撬锁”。对于期间公安部门的传唤,他表示,“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想到一个违停行为还动用到公安,一直以为是‘骗子’,还不够自律。”最终,因损坏公私财物,车主被处以5日治安拘留。
注意:违章停车的正确“解锁”姿势
从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2月28日,长沙城管、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五一大道、韶山路、芙蓉路、营盘路、解放路、金星路、长沙大道、南湖路、东风路、湘江路、车站路、劳动路、潇湘路、福元西路、香樟路、人民路、桐梓坡路、咸嘉湖路、岳麓大道、枫林路20条主次干道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集中整治,保障年底前基本实现主城区重要干道交通通畅。
本次整治行动中,城管执法数据将同步导入交警系统,与交警查处的违法信息同等对待。对锁定机动车车轮及拖移至指定停车场所的车辆,市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支队将以短信等方式告知违停驾驶人违法行为及接受处罚地址、车辆拖移保存地点等信息。收到短信通知后,驾驶人可前往辖区城管执法大队或交警大队开设的城管窗口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