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街道办"赖账"八年 当地法院官微公开"追债"
天心区人民法院向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下达的《执行通知书》。
中新网长沙4月6日电 (记者 鲁毅 傅煜)“执行难”已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顽疾,而涉政府机关案件的执行难度更大。本应在执行法院裁判文书中起表率作用的行政机关,竟然还有少数单位当起了“老赖”。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6日曝光当地一行政机关“赖账”八年的相关情况,并公开“追债”:“还不履行,法院将出重拳!”
被公开“追债”的是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的一家派出行政机关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官微消息显示,2007年7月26日,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支付某项目转让款17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
2008年1月12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支付原告项目转让款170万元,并从2006年7月1日起至该款支付完毕时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第三人长沙市安邦物业公司对伍家岭街道办事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此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伍家岭街道办事处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5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判决书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一直未履行判决。2014年,长沙市中级法院将此案指定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
2014年9月23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向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自动履行判决。法院同时责令伍家岭街道办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
据天心区人民法院官微消息,伍家岭街道办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当起了“老赖”。天心区法院多次督促该街道办尽快履行法院判决,并于2016年4月先后将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及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易福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伍家岭街道办至今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
天心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天心法院公开曝光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成“老赖”的事情后,下一步还会有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视情形,天心法院将会依法对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拒执犯罪的,将依法移送犯罪线索追究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