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年举报车窗抛物400余起 发放奖金逾4万元
长沙市整治车窗抛物行动已有一年多,随手抛物的“潇洒”之举已然锐减,期待根治还需——
以法律之手堵住车窗抛物
湖南日报记者 王曦
11月28日,星期六,长沙市五一大道车流滚滚。记者特意驾车前行,观察车窗抛物行为。从火车站到河西的枫林宾馆20多分钟的行程里,记者仅发现一起开启车窗丢弃槟榔渣的现象。
乱丢垃圾,历来为百姓所唾弃,车窗抛物更被人民深恶痛绝。近年来,随着文明创建活动的广泛展开,很多地方竞相出台措施,对车窗抛物说“不”。长沙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这一行为有何应对举措,效果如何,后续如何加强管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于11月底到交警部门走访了解。
长沙一年举报车窗抛物400余起,发放奖金逾4万元
针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全国多个城市都进行了整治。2014年8月4日,长沙交警部门开展了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长沙市明确规定,对市民举报的并查实的机动车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举报人100元。
在长沙市交警支队,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自2014年8月份以来,该市交警部门共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29697起,收到市民有效违法举报 446条,全部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并对举报人发放举报奖励金44600元。从整治情况看,“车窗垃圾”小到烟头、纸屑,槟榔渣,大到饮料瓶、包装盒,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那么这一现象在高速路上又会产生怎样的恶果呢?记者来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得到这样一个案例:2015年3月6日晚10点,在沪昆高速往西方向1030公里处,一辆赣A牌照的江铃车上随手扔出一个瓶子,砸坏了后面一辆赣M牌照进口宝马车的前大灯。高速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协调处理,最后扔瓶子的乘客向宝马车主赔偿了13900元,并对抛物者进行了交通违法处罚。现场处理的交警表示,前方乘客抛下的空玻璃瓶对后面高速行驶的车辆而言就是一块沉重的铅球,如果砸的不是车灯而是挡风玻璃,很可能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车窗抛物是文明缺失更是违法行为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市内而言,高速公路车窗抛物无论是对司乘人员还是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都造成重大威胁。一组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天会有一个人因车窗抛物死于非命,而超过30%的环卫工人被车撞事件是因清扫车窗抛物引起的。
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窗抛物”绝不是许多人脑海中的“区区小事”,它不仅反映了个人的道德素质和城市的整体文明形象,还是一种明确无误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行为”。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可处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向道路抛撒物品的,处以100元罚款。
强化法律手段 根治车窗抛物
记者了解到,经过一年的整治,目前长沙市内车窗抛物现象已然锐减。今年8至10月,该市平均每月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1400余起,较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五十;收到市民违法举报15起,较去年同期减少9成,路面状况不断好转。
警方表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仅仅是第一步,要想根治车窗抛物,最终还须落到法律手段上。作为一种违法行为,车窗抛物的处罚并不缺乏法律依据,然而目前的处罚手段相对其可能导致的后果显得过于轻微,使得这一行为难以得到司乘人员的重视。对于车窗抛物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或许可以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罚。此外,针对高速公路的情况,未来警方或可将车窗抛物行为纳入违法行为信息库,不仅提高罚款额度,更要进行扣分,对重犯者还要加重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给行为人一次疼痛的教训,让车窗抛物之手在法律的威严下退缩,用法律之手堵住车窗抛物,从而带来安全、文明的行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