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下的大爱无疆
近日,衡南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前鞭炮声轰鸣,人声鼎沸,两面鲜红的锦旗上写着:工伤意外求维权,法律援助见真情;不为名利为百姓,高风亮节高情操。金灿灿的大字在太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经了解,这是衡南县松江镇满足村的颜某、蒋某母女来感谢法援中心的姚丽萍律师。早在今年的6月份,蒋某的父亲在某公司做事时,不幸意外死亡,公司赔偿45万元,交由其伯父管理。安葬死者后,蒋某的母亲颜某与伯父就赔偿款的保管权引起争议,诉至县人民法院。因生活困难,颜某母女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开通“法援绿色通道”,一个小时便办完了所有手续,并指派姚丽萍律师承办该案。姚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实地取证,了解案情,在法庭调解阶段展开情、法、理的辩论,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蒋某的合法权益。事后,颜某母女给她送来2000元的感谢金,却被她婉拒。
2014年9月,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公益法律援助活动,姚丽萍积极响应号召,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身份来到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法律服务活动。县法援中心热情欢迎这位“远方的朋友”,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提供最大的帮助,没多久,姚律师便和援助中心的几位律师打成一片,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衡南县法援中心工作出色,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2014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精诚团结。其中姚律师在衡南履职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起,已办结37起,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6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参与重大接访2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300余起,还多次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援助的案件中,有很多有影响力的案件,比如云集的物管公司工作人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死、伤者家属80余人大吵大闹,上访、堵桥,姚律师会同各方组织调解,仅用半天时间便平息了风波,确保了经济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又如茅市镇的抢劫案,姚律师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充分了解案情,做好庭审的充分准备,庭审中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利用娴熟的办案技巧和精湛的法律业务,最终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庭的采纳,法院判决免除未成年被告黄某的刑事责任。
姚律师的刚正不阿、高风亮节给许多受援对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办案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的学习精神受到了办案法官、检察官的好评;她的积极、乐观感染了周围的每一个人,她舍小家为大家,从郴州来到衡南,背井离乡,淡泊名利,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大爱无疆的情怀为衡南法援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
(衡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