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时留身份证件“证清白” 笨贼“聪明反被聪明误”

02.11.2014  19:49
  红网株洲县11月2日讯(通讯员 陈小玲)窃贼销赃时,为了赢得买主的信任,竟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0月31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今年8月10日,一失主报案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后在一家摩托车修理店找到。店主反映,卖摩托车的小伙非常急于出手,且要价特别低,为了让店主相信摩托车“来路正当”,他特意主动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通过对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信息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信息真实,根据信息8月10日张某被抓获。
  
  经过突审,张某家附近11起入户盗窃案皆浮出水面。张某交待因为上网没有钱,和父母闹得不愉快又不能回家,而自己对自己家附近情况熟,故三番二次入户邻居家,大到摩托车,小到衬衣牛仔裤,总之日常生活能够用得上的,他都顺手掂走。为了能把偷来的东西早日出手,他就来了个“实名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