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15家银行签约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协议

24.03.2017  18:04
 

  代理银行选择首次实行两标合一 

  新湖南客户端3月23日讯(记者 张春祥 通讯员 周飞雄) 湖南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迎来新的起点,今日上午,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协议签约仪式在省财政财厅举行,15家银行成为新一轮代理银行。新合约首次对非税和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选择实行两标合一,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称,新的模式下财政收支将更加快捷、高效、规范、安全。

  两标合一,15家银行签约

  “本次代理银行招标,我们从工作需要出发,按照公平、公正、自愿、便民的原则,将代理银行数量确定为15家。”郑建新介绍,新的合约首次对非税和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选择实行两标合一,制定一套招标办法,开展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工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共有21家银行投标。今年2月23日,经公开招标评定,省建设银行等15家银行入围。

  出席签约仪式的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行长马天禄介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准备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对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由于新办法出台尚待时日,而上一期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协议已经到期,在这样一个新旧制度交替期间,安排了这轮过渡性合作。

  “把柜台搬到办公室,制定专门的电子化系统,直接对接省、市、县(区)、乡四级财政。”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支付结算部总经理高梅玉称,作为签约银行,他们将提供全方位服务。

  湖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入快车道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已经基本覆盖省、市、县、乡四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已经成为湖南财政财务管理的核心基本制度。据快报反映,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26亿元,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郑建新在发言中介绍,三年来,各代理银行共办理省级非税收缴业务2060万笔,金额1028亿元;办理支付业务236万笔,金额1417亿元。共发行债券11批次,额度4883亿元,其中2016年发行3488亿元,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共撤并财政专户581个,撤并率为25%;压减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1062个,压减率为30%。规范财政国库资金运作,三年共操作28批次,规模达3494亿元,获得利息收入65亿元。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迈入电子化时代

  “以前,参与的银行点多面广,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次入围的15家代理银行,都是更方面综合评定比较好的银行,财政收支更加快捷、高效、规范、安全。”郑建新说,目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已经迈入电子化时代,非税收入收缴电子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正陆续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直达快缴机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同行支付与清算新模式正逐步推行。

  实施这次签署的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协议,是在有机整合以往非税收缴和集中支付业务代理协议的基础上,多次听取、吸纳银行金融机构意见和建议,几经修改,反复研究形成的。整合后的代理协议,对代理业务范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划分、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作了详尽规定。

  “严禁代理银行挪用、占压、延解财政资金,牢牢守住财政资金安全底线。”马天禄在发言中指出,从一段时期以来的实践看,部分代理银行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代轻理”的现象,希望引起重视。

  附15家签约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7、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9、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