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企业家犯罪将持续多发 集中在融资环节

12.02.2015  12:06

  2月10日,《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法治周末报社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

  报告选取2014年度的426例企业家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由于其中有11起案件是企业集团,不能明确区分出企业所属行业,因此就415起企业家犯罪案件的行业分布进行统计分析。报告对企业家犯罪所涉行业进行分析发现,在这415起案件中,有76起金融行业企业家犯罪案件。在2014年度的企业家媒体案例中,金融行业所涉案例最多。

  据了解,金融行业企业家犯罪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货币金融服务中的银行、财务公司、典当、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中的证券、基金等;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业如信托行业、P2P互联网融资平台等。

  报告称,银行业企业家多发贪污、受贿、非法提供贷款、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滥用职权等罪名;在证券、基金等资本市场服务业中,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较为多发;在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业如信托行业、P2P互联网金融业中,商业贿赂犯罪在信托业中频发、多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现象突出;在一些担保公司、投融资公司中,P2P互联网金融平台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是重点罪名,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外,企业家还会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等罪名。

  报告分析发现,在2014年度的企业家犯罪案例中,部分企业家为了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通常会选择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方式,伪造项目并获得被害方的信任。2014年度P2P互联网金融业勃兴的同时,由于P2P在风控体系上存在的严重不足以及监管机制不完备,导致部分企业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时,出现投资人提现难、企业家跑路潮的现象,受害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根据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4年度运营简报》显示,2014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达到275家,平均每6家平台就有一家发生“故障”,平台爆发问题的时间集中在10月至12月,尤其是12月份问题平台达92家,占了全部问题平台数量的三分之一。防控P2P问题平台,对于企业而言应严控运营成本,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的征信体系,严控企业风险。

  报告预测,在未来3至5年,企业融资环节仍将频发企业家犯罪现象。《2014年经济形势分析与2015年展望》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经济投资增长后劲不足、融资瓶颈约束明显、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依然较大。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强调拓展资本市场广度深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资本形成和股权流转……扩大资本市场开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中央不再依靠大规模的刺激救市,而是选择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对于那些大规模铺摊子,搞粗放式经营的企业,在结束了暴利时代之后,银行紧跟中央政策抽离资金,资金链断裂,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融资压力。然而,面临上述困境的企业在我国绝非少数。目前,企业直接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行为界限不够明晰,极易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相牵扯,对此若不予规范、调整,企业家在融资环节将会出现大量的犯罪案件。

  根据报告的分析,在未来3至5年,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中的灰色地带将面临被清理的风险,引发金融领域的企业家犯罪。在2014年度的媒体案例样本中,接连发生保险资管、基金经理等的“老鼠仓”事件。另外,金融行业企业家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还存在以各种名头所开具回扣的灰色地带。因此,完善金融体制,必将清理这些游走于制度之外的“潜规则”,使金融市场更加规范。未来在清理这些灰色地带的过程中,必然出现金融行业企业家犯罪案件多发现象。(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