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澳洲新快报》:沪昆高速"9·25"重大交通事故19名责任人被立案追责

14.12.2016  18:18

  中新社长沙12月8日电 (记者 李俊杰)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日对外公布了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目前已有19人被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另有15人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9月25日,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人民币。

  事发当天,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驾驶人王邧璟驾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生产、非法改装的挂车,牵引车与挂车不匹配、车辆操纵性下降,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桂B36177(赣E3651挂)商品运输车,以每小时70公里左右的车速在主车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突然向左偏离驶入超车道,其车辆左侧中后部与后方同向正在超车的湘B6RC98轻型厢式货车发生刮擦、挤压、碰撞;王邧璟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车辆冲破中央分隔带护栏,侵占对向车道路面,与对向正常行驶的湘E96959大型普通客车、湘E96555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导致半挂列车、大型普通客车油箱变形、破裂,柴油大量泄漏,引发两车起火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不力,以及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到位等有关。

  通报称,司法机关已对王邧璟等19人分别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包庇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给予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科员张开庭等15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建议给予柳州市伟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和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及其他问责处理。(完)

刊于12月9日澳大利亚《澳洲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