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律师代理申诉经验获肯定
湘检网1月1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 李申)1月11日,株洲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控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齐聚醴陵市检察院三楼会议室,认真聆听该院控申科长分享关于“律师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经验介绍。据悉,醴陵市检察院自2015年探索开展律师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以来,在律师的参与下,共有16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功息访息诉,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律师帮忙调查取证 结论让上访者信服
自己被打了,打人者却被“存疑不起诉”。对此,醴陵人唐某不服,提出申诉,并多次到醴陵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原来,2015年12月,唐某与其邻居殷某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殷某纠集三人将唐某打了一顿。首份伤情鉴定为轻伤,另行申请鉴定,法定鉴定机构依法出具的第二份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故意伤害罪构罪标准为轻伤以上)。因两份鉴定意见矛盾,醴陵市检察院依法对打人者殷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唐某不服,提出申诉。鉴于申诉人经济困难,且该案案情复杂又涉及专业问题,醴陵市检察院便联系当地司法局,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专案专人服务。
律师对案件中关于伤情鉴定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反复论证,并前往伤情鉴定机构了解实际情况,最终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决定。律师将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告知唐某后,唐某表示认可律师的看法。同时,针对未获得民事赔偿问题,检察机关和代理律师均耐心地告知唐某提起民事诉讼的救济途径。后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唐某顺利提起民事诉讼,并获法院判决支持。一起疑难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申诉、上访者可自主选择律师
据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郭琳介绍,为解决群众缺乏法律知识,对司法诉讼活动或者决定不理解而导致的维权难或者久访不息的问题,2015年10月,该院联合当地司法局,出台了《检察环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试行)》。
“信访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局提供律师人才库名单,群众可以根据律师的知名度和自己的信任度,自主选择律师,为其答疑解惑,提供出具法律意见、专案服务等法律服务。”郭琳说,如果律师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正确,可以向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而律师认为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存在问题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
据悉,醴陵市检察院探索推行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机制以来,通过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信访人理性维权、监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另一方面提升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认可。该项工作,先后获法制日报、湖南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推介,被誉为“接地气的醴陵模式”。(通讯员:郭秀峰、李申,醴陵市人民检察院,1777331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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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