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27.10.2017  20:27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精神,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醴陵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册的898台黄标车淘汰任务。

为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多次召开调度会,分别下发了《醴陵市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醴陵市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总体布署,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交警大队、环保局、交通局、市公交公司、各乡镇、办事处及拥有黄标车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并加强工作进度督查、调度。

主要采取:加强宣传,强化责任,区域限行,联合执法;四限(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提前淘汰财政补贴;专人专窗服务等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

小贴士:

▲黄标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