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泗汾所查处一起特种设备相关案件

11.01.2016  17:12
      为充分发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消费和生产经营环境,切实维护醴陵市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2015年12月18日的第一次干部见面会上,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就部署了“亮剑2016”春雷行动,该局各单位迅速响应,积极行动,目前已进入案件查办阶段。
      2016年1月8日上午10时,醴陵市泗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该所执法人员到达船湾镇四方居委会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该公司有一台正投入运行使用的锅炉,其型号为LSC0.5-0.7-AⅡ,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该锅炉的注册使用登记手续及有效的合格检验报告。因该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锅炉,并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