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大力推广“五问工作法”

08.07.2015  19:27
  湖南法院网讯  “1、本月登记立案337件,审结案件19件,诉前保全6件,接待当事人926人,接受电话咨询90余次,接待涉法涉诉当事人3人,收缴诉讼费325.179万元;2、针对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工作任务明显加重、工作人数不变的情况,强化责任分工,提高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立案信访服务;3、各项制度的完善、各项措施的采取提高了工作效率,超额完成了当月工作计划,更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4、受设施设备条件限制,为当事人提供的便捷服务有限,且部分干警服务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5、下个月将在高效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出台《关于推进司法为民“便捷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便捷化水平。”

  这是醴陵市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6月份的“五问工作法”月报表。近日,醴陵法院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大力推行“五问”工作法,充分发挥问责制的警示教育作用,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五问工作法”是根据著名的5Why分析法提出的一种工作方法,“五问”具体是指:做了什么工作?采取了什么工作措施?有什么工作成效?有哪些不足之处?有什么工作计划?

   醴陵法院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规定:各庭 室、科、局、队每月定期组织一次集中“五问”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分管领导组织,并邀请若干名人民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在会上采取抽签方式,确定3—5名干部对照“五问”内容进行工作汇报,汇报前阶段做了什么工作?采取了什么工作措施?有什么工作成效?存在哪些不足之处?下阶段有什么工作计划?汇报完毕后,由列席人员和干警就“五问“内容进行提问质询,被质询的干部须如实回答和说明情况。质询结束后,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干警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制定情况进行点评,由各部门全体干警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对被抽取的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不记名测评,测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推荐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落实。通过问责问廉问效,加强对全院干警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成效。 来源:醴陵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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