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苏仙:办理一起侦查监督案获省优案
湘检网讯(通讯员 曹德莉 方凡)近日,郴州市检察院与苏仙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云讯通”组织领导传销侦查活动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郴州市某公安机关在办理“云讯通”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先后对谭某理、张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对612个涉案账户进行冻结,冻结涉案资金4.1亿余元。其中,被冻结账户户主李某、许丽某、许秀某于2017年2月27日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其被郴州市某公安机关冻结的资金共计820余万元均为合法财产,要求某公安局解冻其账户。2017年3月22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下发《关于对公安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财产的行为进行专项清查的函》,将案件线索转交郴州市院办理。随后,郴州市检察院带领苏仙区检察院在省院的统一部署下,共同开展了对某公安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财产专项清查活动。
对侦查活动监督发现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应当予以纠正,但这类案件的侦查活动监督缺乏司法实践,在全省尚属首例。侦查监督程序何时启动、如何启动、使用何种手段进行监督等具体操作问题一一摆在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面前。郴州市院江涛检察长高度重视,对案件办理作出批示,要求郴州市院侦监部门迅速与苏仙区院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并指派侦监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省检察院侦监二处两次到郴州听取案件情况并指导案件办理。
掌握了足以能够证明公安机关违法冻结的合法财产证据,2017年4月17日,苏仙区院正式依法向某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解冻与本案无关的被冻结账户。某公安分局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侦查机关先后解冻与案件无关的300多个账户约2.6亿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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