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郴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参加代表团讨论
1月10日上午,从刚刚闭幕的郴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传来喜讯:《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大代表们以电子表决器按键表决的方式中获得了90.23%的高票通过(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41人,实到代表430人,赞成388票)。相比2016年88.15%的通过率高2.08个百分点,比2015年84.88%的通过率高5.35个百分点,呈现出“通过率”节节高的良好态势。
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谱写了郴州检察事业的新篇章。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优秀单位等荣誉;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3个集体、265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检察工作综治民调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方阵,2016年排位市直政法单位第一。
郴州市县两级院领导列席大会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守根本明方向;主动服务大局,着力促发展保民生;加强司法办案,着力保平安护公正;顺应人民期待,着力肃贪腐保廉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改革促创新;坚持更高标准,着力建队伍强基础。
代表们高度评价郴州检察工作
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融入全市大局,全面履行法定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了一支过硬的检察工作队伍,为郴州经济发展、司法公正、保障民生、社会和谐等做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期间,市院相关领导参加代表团讨论,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解答代表疑问,对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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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