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检察院“三个融合”打造核心价值观示范点

23.03.2018  19:21
  阳春三月,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捷报频传:“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一举成功,继续保持“市级平安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单位”……接踵而至的荣誉背后,是市检察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强化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三者的深度融合。   市检察院在服务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出台了服务郴州经济发展“24条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0条措施”。仅去年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49件208人,起诉192件325人。所查办的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施经济影响风险评估,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   去年,又出台了服务和保障生态郴州建设“9条措施”,为美丽郴州建设按下了司法保护的“快进键”。在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室,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起诉67件102人。在美丽如画的东江湖设立生态保护检察局,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6件51人。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大力开展文化育检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之中。市检察院投入70余万元,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主题庭院进行提质改造,庭院、楼道、走廊、食堂、球场上,大大小小、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随处可见,抬头可读。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工会、文联、妇委会、女检协、青工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树学风、传家风、弘新风”座谈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27个。   积极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无偿献血”“公益捐献”“爱心助学”等专项活动65次,市检察院文明志愿者注册人数达98%。开展“拒绝邪教”、“远离毒品”活动,市女检察官协会成立“禁毒妈妈”联盟,与市妇联联合开展禁毒防毒宣传教育活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选派2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1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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