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对换届违纪行为“零容忍”

05.04.2017  19:07

  近日,郴州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公职人员“十不准”纪律要求,并采取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纪律承诺书、规范参选行为等有效措施“广而告之”。以对换届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确保郴州市换届选举工作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郴州市在贯彻落实“八个严禁、九不选”的换届纪律基础上,提出“十不准”;列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资料清单”,做到“三公开”“四追踪”“五必谈”,即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结果、村干部个人信息及主要业绩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程序“三公开”;狠抓追踪工作效果、追踪工作进度、追踪信访维稳、追踪资料整理“四追踪”,确保换届动态时时掌握,谈心谈话“五必谈”到位;市、县、乡领导联乡包村(社区),选派的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工作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定向指导,规范参选行为,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再现干部好作风。

  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围绕主体责任、考察审查、巡回指导、风气监督等重点环节,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层层签订《换届工作责任状》,保证按时保质完成换届各项工作任务。换届考察、换届选举形成的文件资料均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背书,以备倒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不漏一个程序、不省一个环节。在换届过程中,全面搭建电话、短信、信访、网络、微信等“五位一体”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干部群众对换届纪律方面的举报投诉;加强警示教育,对举报反映问题快查快办,抓早抓小,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宗族势力和恶势力。

  全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换届工作指导组、换届风气监督组、换届考察组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严格按照换届纪律要求,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意识;该《承诺书》内容包括“不说情打招呼、不跑风漏气、不搞非组织活动”“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及时向组织报告”“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等,涵盖涉及换届工作人员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目前,郴州市换届工作人员已全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集体向换届违纪违法行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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