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全面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8月22日,郴州市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市直168个参改单位、9个中省驻郴单位、11个县市区共4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改革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要积极推进公车改革,严格公务用车“六个不得”纪律: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上述“六个不得”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会议明确此次参改的机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参改的人员范围为: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参改的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严格按照省车改办批复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或变相提高补贴标准。同时,车改后要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对其他司勤人员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积极组建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及社会化平台,保障公务出行。
郴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评在会上讲话。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负责人分别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并组织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