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保、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执法

28.03.2016  17:50

2016年3月25日,为进一步改善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按照我市《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第二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开展了由环保、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依法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闯禁和"冒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环保、公安交警共14人次,出动了3台执法车,1台遥感车在车站南路狮子山路段开展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和“冒黑烟”机动车的整治行动。共查验车辆300多台,对其中的7台无标车和2台黄标车进行了劝导教育,告知了我市的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的限行措施,并要求无标车尽快补办机动车环保标志。
        湖南经视、红网、长沙晚报等11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