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警部门实行“七个一律”坚决淘汰黄标车
全省黄标车一律强制报废
交警部门实行“七个一律”坚决淘汰黄标车
红网时刻11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 通讯员 雷文明)11月2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全省淘汰黄标车再部署视频会议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总体部署,下一阶段,全省交警部门将按照“七个一律”要求,坚决淘汰黄标车。
会议通报称,前段时间,全省公安交警上下共同努力,黄标车淘汰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今年初全省黄标车存量为123884辆,从9月1日至11月21日全省减少了40283辆黄标车存量,截至11月21日还剩48771辆。
省交警总队长蒋建湘表示,下一阶段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黄标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采取过硬措施,实施“七个一律”,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律导入缉查布控系统。交警总队将在11月25日前将存量黄标车全部导入缉查布控系统。严格检查,严格处理,该扣车的扣车,该处罚的处罚,并将不定期开展全省统一行动日,专项整治黄标车。
一律实施限行措施。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各市州、县市区划定的限行区域,全天禁止进入全省高速公路。对重型载货汽车严格实施限行,京港澳高速公路长沙段杨梓冲枢纽互通(1484km)至李家塘枢纽互通(1509km)限制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和重型载货汽车,认定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一律停发检验合格标志。整治期间,对黄标车停止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停止办理车辆相关业务。
一律强制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一律按要求强制报废。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律执行“四限”规定。各地车管所在办理业务时,对黄标车一律执行“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的“四限”规定。
一律抄告整治。对辖区存量黄标车全面开展排查,一一列出清单,一一落实抄告,并要求在12月10日前完成淘汰。
一律限时淘汰。明确黄标车淘汰完成的时限,一律限时完成淘汰任务。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对接,对可以“黄改绿”的车辆,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使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现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交警呼吁
车主应尽快申请报废领取补贴
“车子用了那么久,又有补贴政策,申请报废算了。”11月22日,家住长沙县黄兴镇的货车司机高师傅主动联系交警部门。随后,长沙芙蓉交警将车辆拖移至长沙汇金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进行车辆报废。
高师傅2008年买了台轻型厢式货车,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2023年,由于车辆属于黄标车,芙蓉交警联系高师傅后,高师傅同意将车辆提前报废,拿到了2400元的补贴。
芙蓉交警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李夫专介绍,补贴政策的截止时间为今年的12月31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你的车属于黄标车,要尽快联系相应的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