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建房闹矛盾 双方大打出手均获刑

22.10.2014  16:51
  湖南法院网讯  两家人因为建房纠纷大打出手,不仅没有化解矛盾反而触犯了法律,双双获刑。10月22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甲、李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年。

  经法院查明,被害人李丙(李甲的父亲)认为李乙盖房严重影响其老宅的通风和采光,两家因此产生纠纷,经村里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2013年7月21日17时许,李甲在自家老宅外的马路边等城管来处理与李乙的建房纠纷。李丙到李乙家建房工地上阻工,双方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被害人何某(李乙的妻子)用砂罐装了一罐浇花的肥料水泼到李丙头上,李丙便把何某推倒在地上。继而,李乙和李丙互殴,李乙持钢筋将李丙头部、手部打伤。

  李甲听见吵闹声,持一把水果刀赶到现场,看见父亲李丙打架吃了亏,便持刀行凶,在与李乙厮打过程中,将李乙右臂割伤。旁人将李甲和李乙拉扯开,李甲又拣起地上的红砖砸李乙的头。之后,李甲携刀离开案发现场。

  经鉴定,李乙、李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何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李甲长期外逃,于2014年1月1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官提醒,该案是由于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的,且双方家属也均受伤,希望大家从中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以和为贵。 来源: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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