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少年两度偷盗邻居财物 被拘留10日罚款500元

04.02.2016  11:21

郴州新闻网2月2日讯(通讯员 黄平 方奎宇)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却有奇葩少年两度偷吃同一丛草。2月1日,违法人员邓某江因盗窃被桂东县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十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并被责令家长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

1月10日,家住桂东县寨前镇芳村的老人郭某,向桂东县公安局寨前派出所报警称其家中被盗,放在大衣柜里的2500余元现金被人盗走。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对案件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痕迹,被害人家中门窗与抽屉均完好无损。

老人告诉民警,其实他家中不止一次被盗。老人平时经常到儿女家小住,家中经常靠“铁将军”把守。早在去年11月,老人回到家中从大衣柜取钱时发现好像少了一些钱,但见门窗完好无损,老人满以为是自己年纪大记性不好,也就没一回事。元月2日,老人再次回到家中打开衣柜时,发现里面的1300多元全部被人拿走了。与上次一样,依然是门窗完好无损。在儿女帮助回忆下,老人终于确认其实之并不是记忆出了错,而是真正被人盗走了1100余元。

在儿女们的劝说下,元月10日老人才来到了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派出所展开了大量地调查走访工作和其他取证工作,确定其邻居邓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邓某被传唤到案后,在证据面前终于供述了其两次盗窃邻居的犯罪事实。

2015年11月的一天,放学回到家中的邓某见邻居郭某家中无人,遂从二楼窗户爬入室内,到处寻找现金。他看见床头有一桌子抽屉上了锁,于是找来一把小螺丝刀将抽屉板扣拧开,但里面除了一把钥匙和一些杂物,没有找到一分钱现金。邓某不甘心,于是拿着钥匙见锁就开,打开大衣柜后终于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现金。毕竟是平生第一次作贼,邓某害怕被人发现,只拿走了其中的1100元钱,然后把板扣恢复到原样原路返回。

钱到手后,平常生活拮据邓某变得阔绰起来,又是请客又是买手机,很快把钱全部花光了。半个多月后,邓某想起邻居衣柜里还有钱,于是再次爬进了老人的家里,将衣柜里的钱悉数偷走并挥霍一空。值到警察找上门来,邓某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