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实施惠民政策 奖励生态安葬

15.03.2016  14:44

3月14日,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倡导人民树立生态安葬的理念,去年6月20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殡葬改革的发展目标和惠民政策制定了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争取到2020年,全市年均火化率每年增长1至2个百分点,火化区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骨灰存放、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0%以上;基本杜绝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
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形成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免除“四类人员”基本丧葬费,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人员身故后遗体运送、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

实施基本殡葬服务“999”工程。对不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居民亡故后遗体接运、3天内遗体保存、遗体平板炉火化、1年内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999元包干,超出费用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由当地民政部门核实、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补足。

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把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江葬、抛撒等少占地或不占地方式,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葬等行为纳入奖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不保留骨灰的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并给予逝者亲属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