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孤儿救助管理标准化、动态化、数字化

24.11.2015  04:02

  

  今年以来,邵阳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即机构供养和散居分别为每月1000元和600元,明确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即省直管县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足,市辖区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予以补足,并将孤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每年3月、4月定为孤儿身份调查认定月,在孤儿认定过程中,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协作,确保孤儿身份的真实准确,做到孤儿信息不遗漏不失误。所有孤儿全部按要求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及时更新花名册及相关信息,对孤儿信息实施标准化、动态化和数字化管理。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实实在在按规定用于孤儿生活保障,各县市区民政局与孤儿监护人签订了协议,对协议的履行除县级民政部门例行监督检查外,还要求乡镇(街道)、村(居)安排专职干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管理。对不履行协议经教育仍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当地民政部门组织乡村基层组织帮助孤儿在其亲属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爱心人士中另行选定监护人,或者送福利机构集中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