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三级联动严把五保年审关
“村委会初审、乡镇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5月25日,邵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五保”对象年审工作中,该县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竭力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将不再符合供养条件和自然减员对象及时核销,确保公平公正。
邵阳县现有在册五保对象7220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6299人,其余对象在敬老院集中供养。受因病、老、意外伤害等因素影响,这个队伍的实际人数在不断变动。为全面掌握这些对象的真实情况,邵阳县民政局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复核。由于这个队伍庞大,且分散在全县各地,要想真正实现一对一见面、户户实地核查,关靠县民政局分管该工作的几名人员是很难做到的。导致存在一些瑕疵,部分群众有异议。
针对这一实际问题,今年,该县民政局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村委会初审。要求村级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并将情况在村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签署意见,报乡镇民政办。对经评议或公示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原因。
乡镇分类审核。乡镇民政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采取集中审核与入户审核相结合方式,详细询问并记录五保对象目前的准确信息,仔细核查其身份资料、“社保一卡通存折”等。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对象查看其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五保对象年审表》。对因自然减员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不在人世的对象进行清理核销,张榜公示,确保“应退尽退”。
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委托乡镇、村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并告知原因。对新申请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100%入户查看,凡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纳入手续。年审结束后,建立完善五保对象档案纸质资料,并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张榜公示。(黄又生 粟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