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出炉 特别优秀可破格提拔

11.06.2016  15:15

  近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出台《湖南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选调生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选调生主要从高等院校(含其他硕士、博士培养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学历要求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选调生需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院学生会部长、校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等职务1年以上。

  据了解,新录用选调生的组织关系放在乡镇(街道),人员安排到所辖村工作两年(含试用期)。这意味着,所有的选调生都必须到村里工作至少两年时间。而为了让选调生真正扎根基层,《办法》明确,在村工作期间,未经市州委组织部同意,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市区直及以上部门工作。

  在使用方面,《办法》规定,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选调生,应及时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任职;表现特别优秀、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的可按程序破格提拔。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一般应当按程序及时列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名单。省、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应明确一定数量从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的选调生中定向遴选。(株洲晚报记者 陈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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