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心惠民,中山路街道社保补贴启动

10.08.2016  15:35

  2016年度社保补贴从8月1号开始,只要符合条的居民都可以在户口地所在社区进行社保补贴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原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提供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复印件。(3)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属于“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家属”、“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并且年龄达到“4050”的人员经调查确实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提供人员类别相关资料,社区或者是本人灵活就业的单位出具相关的灵活就业证明。(4)填写《湘潭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中山路街道在各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社保补贴政策的广泛宣传,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