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系统迅速行动部署实施“两证整合”工作
11月3日上午10时,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四部委办联合召开“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电视电话会议”。省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龙晓清及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相关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精神及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四个试点地区工作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任荣发就全国税务系统全面实施“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同志也发表了相应讲话。
会后,龙晓清总会计师迅速向张云英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召集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人研究部署具体实施意见。龙晓清总会计师指出,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两证整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是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的有力措施。他要求由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纳税服务处和信息中心配合抓好该项工作落实。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梳理业务流程,做好工商、发改委、法制办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纳税服务处负责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按照省局时间表安排,11月4日,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已将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6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湘工商个字【2016】13号)文件下发至各市州及县市区局,“两证整合”工作正井然有序地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