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农业产业联结模式基本成形
截止2016年9月,辰溪县已成立种植养殖业农民合作组织450家,通过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吸引各种经济主体参与农业开发,鼓励山林耕地向有技术、有实力的人群集中,提高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大力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各类农产品开发公司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参与生态农业产业的发展,形成生态农业产业化模式。
首先,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发展思路,实施“强龙工程”。依托工业集中区,围绕菜、果、渔、畜等特色产业,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推进企业加工标准化和产销一体化,延伸农业产业链,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其次,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只有形成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农民获得相应的利益,才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义。采用“公司+基地+农业工人”、“公司 +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基地+农户”三种农业产业化模式,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打造了紧密的生产链、利益链。一是“公司+基地+农业工人”。龙头企业从农民手里成片租赁土地建立基地,合同期一般为10年至20年,租金一年一付,企业对基地的生产实行一体化管理。二是“公司+基地+农户"。农户自主经营,公司以契约形式对其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种植户与公司签定合同,合同中不仅有收购价格,更有种植要求和标准,公司按合同收购产品。三是“公司+中介组织+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签订生产收购合同,中间组织按龙头企业要求组织农户生产,代表农户与公司打交道。这种模式做到了农户省心,企业省力,更主要的是保证产品的销售。“组织创新”后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是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双赢之道,是农业现代化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