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亲兄弟田地起矛盾 执行和解化纷争

25.06.2015  10:40
  湖南法院网讯 “现在责任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要不是你们赶在春耕前及时执结,这一片还荒着呢。”6月19日上午,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该县石马湾乡彭某的感谢电话。

  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彭某好原系同胞兄弟,1984年原告结婚后从父母那分得“各子下”处1.1亩责任田,耕种、管理并依法取得该宗土地的承包土地经营管理权证。2012年被执行人以1999年兄弟捡阄重新分配责任田为由,认为所争议责任田应由被执行人耕种、管理,多次协调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彭某好将“各子下” 1.1亩责任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判决生效后,生效法律文书却得不到履行,彭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4月。收到案件后,该院执行法官考虑到正值春耕时节,早一天执结案就能早一天备耕,为此承办法官亲自到纠纷地现场查看,走访当地村民、村干部了解情况,并多次主动上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逐渐打开两兄弟的心结,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了了这桩“家务案”。 来源:辰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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