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拟淘汰11687辆黄标车

14.08.2016  08:39

  原标题: 我市拟淘汰11687辆黄标车

  郴州新闻网8月13日讯(记者 陈庆林 实习生 肖金 通讯员 段康)8月12日,记者从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调度会上获悉,市交警支队发布《2016年度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今年计划淘汰11687辆黄标车和老旧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在淘汰黄标车工作中,市交警部门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和货车车辆市区限行区及限行时段,在限行区域内,设置禁止行驶标志和环保会场自动识别系统。并加强机动车环保执法检查,重点对高排放车辆或无环保分类标志车辆进行抽检,依法查处黄标车、无标车闯禁等违法行为。同时按照环保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认真做好2017年7月1日执行国五标准的各项工作。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新车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未达到环保要求的新车及转入车辆,不得办理注册或转移登记手续。市交警部门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与市环保局和全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推进公安、环保部门信息共享。

  方案要求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以及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不办理迁入手续。要强化监管责任,对报废汽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严格监管、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流向市场;坚决防止检验机构对黄标车不检验即出具检验报告、替检代检、篡改伪造数据等严重违规问题的发生。并要落实企业责任,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客货运车辆的运输企业,停办其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督促企业及运输单位落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