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货重近200吨,地磅“爆表”了
超限货车缓缓驶上检测平台过磅,屏幕上的数字飞快上升。“191.48吨!这属于严重超限!”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四分局黄花治超站接到群众举报,查获两台涉嫌超限运输的大型车辆。两车的车货总重均达到200吨左右,连地磅都“爆表”了。
11月22日晚9时许,群众举报有几辆大型运输车辆经过黄兴大道、路青线、S207,目测涉嫌超限。接投诉后,黄花治超站站长罗术根迅速安排执法人员沿S207巡查。
9时30分,执法人员在S207石门坎水文站前将牌照为川F61406(八轴)和皖NA5622(六轴)的两台疑似超限运输车辆查获。
执法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时,驾驶员极不配合,执法人员要求其将车开往黄花治超站进行过磅检测,驾驶员不予理睬,后运输方负责人赶到现场,经劝说将车开了一公里左右,借口车辆已经损坏无法驾驶,停靠在路边便不管。随后,驾驶员趁执法人员不注意跟该负责人离开,执法人员只好在车辆前后摆好安全锥,整夜值守,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
23日、24日,皖NA5622、川F61406的驾驶员在执法人员的劝说下,才将车开至治超站。
25日,皖NA5622的驾驶员同意过磅检测,因目测车辆太重,所以将该车分两次检测,第一次对前三个轴过磅检测,第二次对后三个轴过磅检测。经两次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191.48吨。执法人员注意到,车辆太重将地磅整体压下近10厘米致其损坏,川F61406车辆无法进行检测,目测估计也有200吨左右。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两辆车的驾驶员仍拒绝接受询问调查,且不能提供相关许可手续。目前,已依法暂扣两辆车,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处罚。
县行政执法四分局负责人介绍,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于9月21日正式实施后,统一了车辆限载执法标准,车货总质量限值最高为49吨(六轴)。这两辆车所运货物为锅炉,已超一般运输车辆范畴,属于大件运输。
该负责人提醒,如果要进行大件运输,需提前1个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作业;运输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因运输大型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