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查货车超载 最高可罚10倍通行费

13.05.2015  12:06

  5月12日上午9时,长益高速公路长沙西收费站,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沙管理处启动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运输专项行动。图/潇湘晨报通讯员曾娜

  红网长沙5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谢功梅 通讯员 江钻 刘竞良)货车高速超载超限属违法行为,按规定是要被处以罚款的,而这种违法成本也在提高。5月12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布信息,将于6月1日起,对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计费方法进行调整,货车超载部分最高将按基本费率10倍计费。

  计费方法调整后,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保持原费率不变,对超载部分达30%以下(含30%)的按基本费率的1-4倍计费,超载部分达30%以上、100%以下(含100%)的按基本费率的4-10倍计费,超载部分达100%以上的按基本费率10倍计费(详细调整对比见附表)。这意味着从6月1日起,超载超限运输的违法成本将翻番。

  省高管局征费处相关人士介绍,现行的计费方法对超载超限车辆没有达到有效的遏制,因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垫钢板、跳磅、冲关、使用液压千斤顶、倒换通行卡等逃费行为屡禁不止。特别严重的超载现象时有发生,使得道路桥梁受到严重的破坏,甚至引发了损失惨重的交通事故。湖南去年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照河北、山西等省的做法,进行此次调整,旨在提高超载超限运输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