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工亡赔偿款分割起纷争 孙子状告祖父母

25.03.2015  18:18
  湖南法院网讯  郑先生因工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祖父母以孙子年幼为由强行要求替其保管,孙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赔款。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当事人双方均十分满意。

  高女士与郑先生婚后生育一子小军。2013年2月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小军由郑先生抚养。2014年7月,郑先生在贵州省务工时因工死亡,获得各项赔偿款80万元。李婆婆两口子老年丧子,悲痛不已,面对儿子留下的唯一血脉,两老为孙子以后的生活甚是担心,认为儿子儿媳以前离婚的原因是媳妇不顾家、喜欢打牌,小军应分割的赔偿款不能由小军的监护人高女士保管,拒绝了高女士索要赔偿款的要求,于是高女士带着儿子来到当地司法所请求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军由高女士为监护人直接抚养,其父死亡后的赔偿款分40万元给小军作为抚养教育费用,该费用以小军之名存入银行,高女士与小军的祖父母共同支取,余款待小军成年后交付给他。协议达成后,小军的祖父母仍未按协议履行,故小军无奈之下,将其祖父母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是发生在亲人之间的纠纷,宜调解处理为宜,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小军的祖父母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小军由高女士抚养,李婆婆老两口在不影响小军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可以探视小军,分割给小军的赔偿款40万元中,10万元由高女士保管,用于支付小军日常学习、生活开支,另外30万元以小军的名义存入银行,从存入之日起10年内不得支取。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