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场通风报信每天坐收1300元 怀化一民警获刑

23.04.2015  10:20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4月22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郭显明 田朝晖)公安民警丁某为获取不义之财,竟收受赌场“干股”,负责为赌场通风报信。最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丁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2万元。

丁某系溆浦县一派出所民警。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刘某、罗某等人因开设赌场找到丁某,要其帮忙为赌场提供公安机关抓赌行动信息,并主动提出给予丁某一定好处费,即丁某在赌场占一份固定“干股”,每天从赌场收取定额1300元人民币的股份钱,丁某表示同意。事后,在开设赌场的11个多月里,丁某先后27次收受刘某、罗某等现金人民币31.8万元。

在刘某、罗某开设赌场期间的2007年12月24日、2008年3月13日、2008年3月28日,他们先后被举报至公安机关,丁某每次得知公安机关出警指令后,立即给刘某或者罗某通风报信,致使公安机关3次抓赌行动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