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检察院:扫黑除恶出重拳
湘检网讯(通讯员 周慕铭)近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调集检力,办结徐某某等人煽动有关人员暴力阻碍施工的涉恶案件,得到了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平安资阳建设,采取了多项举措打击黑恶势力,取得了一系列战果。
注重打击重点犯罪。针对黑恶势力新动向、新趋势,该院坚持重点案件“三查”,查有没有保护伞、有没有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有没有团伙或幕后黑手。今年6月,该院在办理一起强迫交易案件时,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恶势力进行打击,依法批捕8名犯罪嫌疑人,与此同时,检委会慎重研究,坚决依法对强迫交易的村官予以追捕,起到了震慑效果。
注重把握法律政策。在审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严格遵循法律解释,不人为“拔高”或“降格”。如在处理瞿某等7人吸食冰毒后持枪伤人案中,最初以瞿某等7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起诉,在经过仔细审查后,该院认为瞿某等人行为带有明显的逞凶斗狠意味,宜定性为寻衅滋事。最终,瞿某等7人分别犯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依法判处刑期。此案也成为今年资阳区公开审判的第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注重强化监督方式。一方面注重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另一方面坚持及时把握动态和提前介入,增强打击力度。该院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走访公安、法院、司法部门,了解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动态。
注重建立完善机制。一是建立“一卡式”涉黑涉恶案件监控流程,对案件实时监控。如在彭某与胡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两案中,该院对涉恶案卷进行标明,保证部门间案情信息统一与监督管控。二是建立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公安机关,统一执法理念与尺度。三是完善自我监督机制,非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与部门想要了解案情,须报扫黑除恶办同意,并出具书面函。
截至目前,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已批捕涉恶犯罪案件5件13人,提起公诉7件31人,强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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