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打造解纷机制“升级版” 助力审判执行
湖南法院网讯 (宋孝悌 王晶) 近两年来,资兴法院积极创新“前后呼应、内外结合、利益兼顾”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最优化服务机制”防控、过滤、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使解纷效能最大化,有效提升了法院的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
前后呼应,分工合作,“一体化”办案促高效
积极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立案财产保全引导,做好诉中调解兑现,以及判后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形成全院参与、各庭室协作、立审执人员互相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提高了办案效率并从源头上控制住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数量。延伸法律职责,把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结合,发挥法律志愿者宣法、联村法官说法、诉前引导员释法等工作机制的作用,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办案、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把法律服务的触手延伸到基层社区和乡村,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解决在基层。大力推行案后回访制度,针对当事人诉求强烈、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案件,及时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解释,把不稳定隐患解决在诉后。如该院少年法庭坚持对每个案件都进行回访,并建立了未成年犯帮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被告人中无一人重新犯罪。2015年,该院在受理案件数与审执结案数同比上升44.9%和77.5%的情况下,上诉率仅同比增长2.3%,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仅同比增长20%,没有引发一例新的越级非访案件。
内外结合,善借外力,“多元化”解纷促和谐
“请进来”吸纳民间解纷资源,推行人民陪审员陪立案、陪调解、陪审理、陪执行、陪申诉信访以及参与导诉的“五陪一导”机制,实现以“陪”促审。把法官的“说法”与陪审员的“讲理”充分结合起来,法官以规则推理,用法律“息事”,人民陪审员以经验论事,用情感“宁人”,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提高了审判效率。2015年,该院共审执结案件5115件,排名郴州市第一、全省第29位,法官年人均结案113.7件,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排名全省第16位。“走出去”主动介入常见多发纠纷领域,搭建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平台,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及行业调解等走上解决纠纷的“前台”,形成多方联动化解纠纷的良好局面,实现以“联”促审。如该院专门成立交通事故审判巡回法庭后,促进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大大提高了群众对非诉解纷方式的认同度,资兴市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中进入诉讼程序的不到10%,其中判决结案的仅占2%左右,至今未再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也未再新增一例越级信访案件。
利益兼顾,预先介入,“最优化”服务促发展
针对群体性矛盾纠纷涉及主体多、连锁反应强、民生影响深的特点,坚持利益兼顾,预先介入,建立涉群体性敏感复杂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处置机制,找准矛盾调解点,抓住利益平衡点,灵活调整调解策略与审判思路,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2015年,该院累计审理涉“出嫁女”与独生子女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148件,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并上门协调化解了大量的该类纠纷,期间未引发一起越级涉诉信访案件和群访事件。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生存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对于该市部分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该院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与相关部门一道提前介入参与企业经营风险处置。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采取保全措施,稳定债权人与企业职工的情绪。同时积极为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与实行“债转股”提供法律咨询,扫清法律障碍,努力使企业“起死回生”。成功稳控了多家企业出现的融资风险,全市未出现一起涉企群体性纠纷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资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