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剑鹏任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04.12.2014  21:11

   湘潭在线综合消息 11月27日,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林主持召开了韶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湘平、陈育才、杨宗和、庞向荣、孙甍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成小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冯俊,副市长蒋卫阳、刘科,法院院长杨光华、副院长刘丽,检察院检察长胡湘晖,市政府办主任邹复庚,市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列席了会议。会议分别由廖雪林、张湘平、陈育才、庞向荣、杨宗和主持。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认真审议了《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贺剑鹏谢衡湘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韶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唐春斌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韶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郑正茂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常委副市长冯俊介绍了贺剑鹏、谢衡湘俩同志的有关情况,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华介绍了唐春斌等拟任人员的有关情况,经过认真审议和票决,会议决定:任命贺剑鹏同志为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免去谢衡湘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唐春斌、黄金来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曾慧红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任命:郑正茂、王建平、郭大新、余易沾、郭开规、周定军、章斌、庞立民、毛春山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林同志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委副市长冯俊代表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授予单祥双为“韶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经过表决,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授予单祥双为“韶山市荣誉市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科所作的《关于韶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城环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郭红辉报告了《关于韶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廖雪林、孙甍、张继军等3位同志先后发表了审议意见。

  针对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科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湘晖、市公安局局长贺剑鹏、市司法局局长高谦所做的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内司工委主任唐爽报告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的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的代表贺凌云、张继军、欧晓玲、王建平分别作了审议发言。针对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剑鹏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金志庚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农经工委主任谭湘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张继军、陈辉良、蒋可立等分别进行了审议发言。针对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卫阳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由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庞孟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原文。   

  会议上常委会主任们分别报告了2014年度专题调研与思考。

  会议讨论了《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会议原则同意提交韶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办公室主任刘俊武所作的《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举手进行了表决,会议决定同意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韶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5年元月21日在韶山华龙山庄大酒店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