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贷款买车完结注销抵押登记 遭遇"先交服务费"
星辰在线12月22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徐哲) 刘先生前年在某4S店购置了一台新车,同时在某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上月,刘先生已还清全部贷款,经朋友提醒才明白还清贷款后还要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
刘先生跑到车管所一问,注销抵押登记需要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刘先生立即联系小贷公司,公司表示可以来人申请,但需要刘先生先交几百元服务费。刘先生当即提出质疑,贷款时不是已经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交了近二千元服务费了吗?公司表示,这是公司规定,交不交自己决定。刘先生回家仔细翻看了贷款协议,协议上未注明办理低押注销登记还需要交纳服务费。这下刘先生可弄不明白了,这服务费小贷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收取呢?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李玉琴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借款人还清款项之后,需要领回权证。如果是简单的权证正本抵押在出借人处,那么借款人还清了贷款,可以拿回自己的权证正本。但通常情况下,房屋、机动车在申请抵押贷款时,大部分的出借人会要求做一个抵押登记,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进行二次贷款,也是为了合理的保障出借人的权益,这时,借款人在还清贷款后就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根据刘先生的情况,双方在合同中仅约定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未约定收取服务费后具体包括哪些服务,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出借人一方仍负有协助借款人注销抵押登记的义务,出借人的协同注销登记义务属于在合同关系相对终止以后的附随义务。
李玉琴提醒,汽车抵押贷款的借款人还清款项后一定要记得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另外,为避免小贷公司不履行附随义务,出借人在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协议时可以与出借人约定收取服务费的服务内容,可以注明协同办理注销登记。同时也要注意在还清最后一笔款项的同时,要求出借人协同办理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