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范饮酒行为

26.01.2016  20:20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局党组迅速召开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深入解读“五个严禁”。即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公务活动),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严禁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落实到位。
  二是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把抓作风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抓“五个严禁”精神的贯彻落实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作风提质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用党的理论去分析与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履职能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作风建设,切实为群众解难题,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是贯彻落实强化监督。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违规饮酒事件发生;局纪检监察要深入开展检查督促,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和监管;财务要加强对公务接待中酒类开支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闹事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职工,一律从严予严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