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质监局组织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讲座
08.05.2015 16:39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幅度较大,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诉讼立案、管辖、审理、执行等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重要内容,将对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精神,促进新《行政诉讼法》的顺利实施,该局举办了此次专题培训。授课中,荣剑律师结合司法实践、理论研究和新旧诉讼法的修改背景、行政诉讼体制以及改革实践,从13个方面细致阐述了新旧《行政诉讼法》的不同,让参训人员对新《行政诉讼法》有了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荣律师结合工作实践,逐一剖析,系统讲述了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重点问题,并对实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也相对规避和减少了全系统行政执法的风险,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得到了参训人员的广泛好评。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8.05.2015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