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召开全省气瓶制造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21.08.2017  11:32
      为加强气瓶制造单位的安全监管,落实制造单位安全主体责任,8月9日,省质监局在局办公楼A栋402室召开全省气瓶制造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省6家气瓶制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质保工程师、省特检院和特检分院相关负责人、相关市州质监局特设科负责人和省质监局特设处相关人员共计39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重新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条文,解读了《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通报了气瓶制造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各气瓶制造单位主要负责人、气瓶制造单位所在市质监局特设科(处)长及省特检院所在分院院长分别作了发言和表态。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目前我省个别气瓶制造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落实制造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甚至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存在安全隐患。各制造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各企业负责人要本着对事业、社会、家庭、自己负责的态度,不能因为贪图小利而丧失诚信甚至酿成事故失去所有;各制造单位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各级质监部门的立案查处。
      省局特设处处长肖贝指出,省委书记杜家毫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精细精准推进工作,用心用脑研判形势、解决问题,较真较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各方务必做到四个“严格”。一是制造单位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把住生产源头的产品质量关。二是检验机构要依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严格进行监督检验,并及时出具监督检验证书。三是各级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四是各级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气瓶制造、营销、充装等环节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