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大高度关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9.10.2018  00:02
  

 

为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近期,县人大、县政府、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城管局等5家单位进行了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整改督查。 在督查整改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少剑同志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各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提高单位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聚神聚精聚力,抓实抓深抓准。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查找制度性、根源性问题症结,完善制度和理顺机制,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整改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详细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力促审计整改成效。

二要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把落实审计整改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对照“问题清单”上反映的应整改问题,逐一进行“挂号”,实现审计整改事项全覆盖,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从而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一是要注意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骤、分阶段持续推进,切实抓好涉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性债务、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事关全局性问题整改。二是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三是加强对问题的原因分析。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从政策制定、机制完善等层面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

三要进一步强化整改监督合力。审计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进一步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纪监委、审计联合督查机制,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查力度,尤其是对整改不到位、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落实问责,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告,切实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供稿人:钟发明  审批领导:李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