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财政:着力构建“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娄底市财政局近日发文,要求全市财政系统结合基层财政管理实际,制定完善“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八项制度”,着力构建“不敢拔、不愿拔、不能拔”长效机制。
一是乡村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应用为保障的乡村绩效评价制度,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结果的经济性、效益性和群众满意度。明确到乡村项目资金类别、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等内容,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强化乡村财政资金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
二是村务公开制度。明确村务公开模块、具体内容、公开程序、固定公开时间和地点;细化村级“三资”、财务收支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等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公开形式和方法,不断加强民主监督。
三是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将中央和省级规定的补贴项目资金统筹纳入“一卡通”管理,完善“一卡通”激活、取现制度,坚持人证一致的原则,严防出现“一人多领”现象。
四是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强化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乡镇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
五是“村账乡代理”制度。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代理模式、乡镇代理责任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坚持在“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在乡镇建立村账代理服务中心,充实人员力量,明确人员责任,完善报账制度,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内控机制。
六是乡镇账户统管制度。清理乡镇各类账户,统一按照《预算法》要求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严控银行账户设立和使用,乡、村收入及时解缴财政专户,避免出现“小金库”。
七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参保率指标考核,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办法。创新个人缴款方式,建立便民缴款机制,明确缴款流程。健全长效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效率。
八是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创新基层财政监督检查途径、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基层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基层财政监督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强化乡镇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加强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