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湖南财政创新机制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
在2016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所有103家省直一级预算部门都申报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湖南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对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批复到相关单位,首次实现了绩效目标部门全覆盖和财政预算资金全覆盖。
绩效评价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开展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2016年,湖南省财政厅组织54家省直部门对全部98个省级专项资金2015年度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9.2亿元。同时,部署103家省直一级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于10月组织专家对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集中评审,对评审结果予以通报,对评审结果为“差”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约谈。
大力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以往,省财政厅每年选择10个左右重点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2016年,共委托33家中介机构对27个部门的50个省级专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4.8亿元,占全部省级专项资金额的80.6%。
选择部分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要求,对第二、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2015年度专项资金和第一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终期(2013-2015年)开展绩效评价;选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省级扶贫专项、科学技术发展专项、“135”工程专项、就业补助专项等4个专项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3.6亿元。
首创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制定了《2016年湖南省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组织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对本级财政管理中的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肃财经纪律等7个方面共20项指标进行了自评。之后,进行第三方现场复评以及省级评审,根据结果实行通报、约谈、奖惩挂钩等措施。对被评为AA级和A级的市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共奖励2.8亿元;对评为C级的市县予以约谈,并扣减1.21亿元。
政府绩效评估进一步强化
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评估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省直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的相关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对省直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是否完整规范、资金管理办法是否规范、指标下达是否及时、绩效评价是否及时科学、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是否按要求公开、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6个方面;对市州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包括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是否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否实行绩效评价并公开结果、是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等3个方面。
绩效管理实效着力提升
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提升绩效管理实效,除了及时将绩效评估工作情况向省政府、省人大汇报,还注重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安排中。如,将2016年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中,作为2017年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压减了4个专项,调整了有关专项的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