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谷城4人法庭10个月兑现“白条”37张

07.11.2014  11:12

人民网谷城11月7日电 11月6日,笔者从湖北省谷城县法院获悉,今年1至10月,该院过山法庭力克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力度,10个月执行案件40件,兑现“白条”37张,执结金额达200余万元。

过山法庭仅有法官4人,年承办案件200件以上,人手对他们来说可叫紧缺。可为了审判、化解、执结各类案件,该院法官真不知牺牲了多少节假日和休息时间。

今年七月,河南人唐某因买卖合同与谷城的陈某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却不履行法定义务一直避而不见。执行法官数次冒着烈日寻找陈某的下落都落空,致使案件得不到执行。为此唐某三天两头找到法庭催促、吵闹,甚至扬言要越级上访。为了消除唐某的怨烦情绪,法官们轮流走访陈家,给陈某妻子宣将法律政策,并请其好友上门做工作,最终陈某之妻将执行义务履行。

万某与吴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后,被告方却不履行执行义务,采取外出打工不予理睬的方式逃避。为了确保案件尽早执结,该庭执行法官轮流走访,并埋下“眼线”。后偶尔打听到吴某女儿要出嫁的消息,便积极前往吴某家中三番五次的找其亲属做工作、宣传法律讲道理,最终吴某主动沟通,使这起4年未执行的案件和解执行。

“审判与执行,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阶段,执行是保障已确定的权力、义务的实现,只有审判而无执行等于给当事人打了一张“白条”。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能不能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公信率。”在过山法庭,刘庭长直率地说。(刘俊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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