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请他吃饭足浴 他“帮”朋友盗车销赃
01.01.2016 12:56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现年二十五岁的贺某是新田县陶岭乡人,在广东打工时与李某相识,2015年11月初的一天上午,贺某应李某邀请到新田县城玩耍。请贺某吃饭、足浴后,李某告知贺某自己先去偷台摩托车到手后由贺某将所盗车开去销赃,见李某这样热情招待,贺某欣然同意,然后贺某去网吧边玩边等。下午15时许,李某告知贺某已盗得一台女式摩托车,于是贺某快速到来,将所盗摩托车开到乡下以1800元价格销赃,所得赃款两人均分。经鉴定,所盗摩托车价值4000余元。有了第一次,此后,贺某又与李某多次“合作”盗窃摩托车。
新田县公安局在打击盗骗毒专项行动中,加大了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掌握了李某、贺某盗窃的情况,于11月15日将李某抓获并刑事拘留,通过布控和蹲点守候,于12月18日将贺某抓获归案,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后对贺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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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6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