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用仙人跳诱人上钩 以捉奸为名让对方赔钱
5月17日,长沙岳麓区法院,张东(右)和陈敏(前左)夫妻两人及另一名同伙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3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图/记者陈韵骄
“(既然说是)知道老婆被陌生人强暴,是去救她的,为何还在门外守了一个小时?”
“我没有权利阻止她,没必要。”5月1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面对公诉人的质问,张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吞吞吐吐地说。
益阳人张东与妻子陈敏被指合谋做局“仙人跳”。陈敏说,张东让她通过微信结识蒋亮,随后,张东和朋友再以“捉奸”为名,要求对方赔钱。张东及朋友从蒋亮身上抢走黄金项链、戒指和一部手机,还让对方准备8000元。张东随后找蒋亮要钱时,被警方抓获。夫妻二人及另一名同伙最终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0年至3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此次开庭,由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征担任审判长,是“院长开庭”第一季的第二期活动。
案情
以捉奸之名要求对方私了
张东32岁,去年7月13日,他和妻子陈敏来到长沙,在一家旅社住下。陈敏说,来长沙的第二天,她躺在床上玩微信上的“附近的人”。张东走了过来,说“玩打鱼(一种赌博游戏)输了很多钱,身上没钱了。”陈敏称,张东当时跟她说,如果有人约她出去开房就去,到时候他和朋友徐强赶过去,以“捉奸”为名让对方赔钱。
于是陈敏在微信上加了一个叫“亮哥”的人。“亮哥”约陈敏见面,征得张东同意后,陈敏答应了这场约会。“见面后,他(蒋亮)说让我去他家吹空调。”陈敏说,来到对方住处后,她就通过微信定位给丈夫发了地址。
陈敏随后以洗澡为名,趁机打开了房门。与此同时,按照陈敏发来的定位地址,张东和徐强带着弹簧刀和伸缩棍,进入了蒋亮住处。法庭上,张东说,自己进入卧室后,就以对方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让其赔钱。起诉书上指出,张东殴打了蒋亮,后者被迫将黄金项链、戒指和一部三星手机交给了张东。
得手后,张东还要求,并返回老家益阳将上述物品抵押了4200元。
为了要回8000元赔偿金,同年7月18日,张东和徐强再次来到蒋亮住处,公安机关随后介入调查。
她
心里很害怕,毕竟是在伤害别人
法庭上,陈敏一直低沉着头,小声回答着公诉人和审判长的问题。
通过微信与“亮哥”认识后,对方就约她去梅溪湖玩。“一开始是他发信息给我,就聊了一下。”陈敏说,之前两次约见面她都拒绝了,第二天再约时她就告诉了张东。“他就让我去,还叫我别怕。”她说,丈夫准备借此“敲诈他(蒋亮)一顿”。
陈敏说,丈夫和徐强进来之后,自己穿好衣服先是呆在客厅,后来就下楼了。“我心里也挺害怕的,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情,毕竟也是在伤害人家。”她说。
在丈夫与蒋亮“协商”期间,陈敏还从张东手上拿了100元买了两包芙蓉王香烟送上去。
陈敏说,她并没有与蒋亮发生过关系,“他(张东)当时跟我说会一直跟着我,到时候再以捉奸为由去搞点钱。”
他
听说跟男的去约会就跟上去了
这天庭审,在法庭调查部分,张东的供述与妻子陈敏和同伙徐强存在明显的反差。
他说,妻子被这名叫“亮哥”的人约出去后,妻子就打电话告诉了自己,随后他立即喊上徐强跟踪上去。“电话中,她说这个人是在微信上认识的,诱骗她到家里实施强暴。”法庭上,张东描述,自己通过电话知道妻子所在的具体地址,但在外面守了一个多小时。
公诉人质问,“你(既然)得知老婆被强暴了,还在外面守这么久?”张东回答,“我没有权利阻止她,没必要。”
之后,张东又说,自己之所以能进去蒋亮的住处,是因为妻子趁机把门打开了。这时,公诉人又指出了他话中的疑点,“既然她有时间避开对方去给你开门,为什么不直接逃走呢?”
听到这个质疑,张东又开始答非所问。
他说,跟妻子陈敏是2005年时认识的,“很在乎她,所以听到她被强暴,就很气,本来想报案,但对方说想私了,还主动把黄金项链和戒指押在我这里,说筹到8000块再赎回去。(就放弃了报警的想法)”而这些,与他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也是南辕北辙。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东等3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判处张东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徐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陈敏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千元;责令3人共同退赔被害人1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