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中央巡视官员”诈骗 获刑3年6个月

05.11.2014  09:17
11月4日,芙蓉区人民法院,杨某(男)因冒充中央工作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被芙蓉区法院判刑。图/潇湘晨报记者 谢长贵 - 新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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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芙蓉区人民法院,杨某(男)因冒充中央工作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被芙蓉区法院判刑。图/潇湘晨报记者 谢长贵

  益阳女子陈某抛弃丈夫,跟了自称“中央巡视组官员”的杨某。尽管后来她知道,杨某真实身份是下岗工人,却仍然和他在一起,两人合伙诈骗了两名受害人9.3万元。11月4日上午,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2011年初,时年45岁的陈某在火车站认识了杨某,杨某比他大9岁,自称是中央巡视组官员。而后,两人开始交往并同居,陈某的亲友听说她找了个“大人物”,纷纷前来找他们帮忙。

  2013年6月至10月期间,被害人李某因老家建房的问题找到陈某,希望通过杨某在中央的关系办理危房补贴。杨某谎称可以帮他拿到18万元的危 房补助,收取了他2.3万元活动金费。同年,被害人丁某找杨某帮忙,希望能解决儿子退伍后的工作安排问题。杨某承诺安排其儿子到广西南宁市城管局上班,向 丁某索取了7万元关系费。

  后来,被害人丁某觉得不对劲,“感觉他不像个大领导,总是问我要钱,有时候给他几十块钱也要,让他帮忙的事,却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最终丁某报警,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杨某的表现多次让人发笑。每次检察官讯问他时,他都立马毕恭毕敬站着说“你好”。在做最后陈述时,他还举手朝国徽敬礼说:“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

  经合议庭合议,法官当庭宣判,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处罚金5万元,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4万元。

  潇湘晨报长沙11月4日讯 记者刘志杰